高雄代理教師能否免再流浪?李雅靜促放寬續聘年限 吳立森:同意研議
【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代理教師聘任制度能否再鬆綁,讓教學人力更加穩定?高雄市議會今(21)日上午進行議案二、三讀審議,針對教育局因應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及編制內教師導師職務加給調整,所需追加的人事經費4億5548萬8千元進行討論。市議員李雅靜關切代理教師長期面臨定期聘任、反覆甄選的問題,建議研議放寬考核優良代理教師的續聘年限,甚至評估透過地方自治法規建立更穩定的聘任機制。教育局長吳立森回應,將請人事室研議相關法規,朝盡可能放寬的方向努力。
此次教育局提案,主要因應中央法規調整後,代理教師職前年資得納入薪資計算,以及導師職務加給調整所衍生的人事費用需求。由於相關經費未及編入本年度預算,教育局因此提出4億5548萬8千元經費先行墊付執行案,送交市議會審議。
吳立森說明,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及導師職務加給調整,均涉及中央相關規定變動,因此產生原年度預算未編列的人事費用缺口,教育局必須透過墊付款程序因應。
不過,李雅靜在審議過程中,將關注焦點從經費調整延伸至代理教師的聘任保障。她指出,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既然已逐步納入薪資計算,教育局是否也能同步思考,讓長期表現優良的代理教師擁有更穩定的工作環境。
李雅靜表示,目前各校都有師資需求,教師人力招募並不容易,尤其數學、英語及部分專業才藝領域,更需要具備相關能力的教學人員。部分代理教師已在同一所學校服務多年,教學表現也獲得肯定,卻仍必須面對定期重新甄選及未來任教學校不確定的情況。
她進一步提出,如果代理教師在同一所學校連續服務三年、五年,年度考核均達優等,是否能研議更長期的聘任方式,甚至評估不定期契約的可行性,讓學校不必反覆招募教師,也讓代理教師不必年年擔心下一學年度的工作去向。
李雅靜認為,穩定代理教師人力,不僅關係教師本身的工作保障,也直接影響學校師資調度與教學延續性。她希望教育局能建立更具彈性的配套,減少代理教師頻繁流動,讓學校與教師都能獲得較穩定的安排。
對此,吳立森表示,過去代理教師確實採取一年一聘制度,必須反覆參加甄選,後來相關規定已逐步放寬。依目前制度,代理教師在學校考核優良的前提下,學校可以續聘兩次,也就是最長可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三年,再重新參加甄選。
吳立森指出,現行三年聘任安排,已是在相關人事聘任法規限制下,盡可能減少教師異動的作法。教育局也希望能進一步延長續聘年限,但仍須考量中央法規的限制,並非地方政府可以逕行決定。
李雅靜隨即追問,是否能從地方自治法規著手,研議更具彈性的聘任制度,讓符合資格、教學表現良好的代理教師有機會持續留任。
吳立森回應,將請教育局人事室針對相關法規進行研議,評估是否有進一步調整的空間,教育局也會朝盡可能放寬的方向處理。
李雅靜最後再次強調,希望教育局設法讓教師人力更加穩定,而不是讓學校與代理教師持續面對反覆招聘及甄選的壓力。
此次審議除了涉及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與導師職務加給所需的4億5548萬8千元經費,也凸顯代理教師聘任穩定性的制度議題。教育局已表示將請人事室研議,但續聘年限能否進一步放寬、地方自治法規是否具有調整空間,仍有待後續法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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