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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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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停車壓線頻遭開罰 曾麗燕促檢討車格尺寸並訂裁罰彈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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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停車壓線頻遭開罰 曾麗燕促檢討車格尺寸並訂裁罰彈性原則

【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員曾麗燕今(14)日於市政總質詢中,針對停車格壓線開罰爭議提出質疑,指出隨著車輛尺寸逐年放大,現行路邊停車格仍沿用早期標準,導致民眾停車稍有偏差即可能遭開罰,要求市府全面盤點檢討停車格設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長張淑娟則回應,已明確向警方溝通裁罰原則,若車輛包含輪胎皆停於格線內,原則上不予開罰。

曾麗燕表示,近期有車主因輪胎壓到停車格白線即遭開罰,引發社會討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體任何部分超出停車格線即屬違規,但在實務上,許多駕駛並非刻意違規,而是受限於停車格空間不足所致。

她指出,現今休旅車、電動車及家庭用車尺寸普遍放大,但多數路邊停車格仍依舊有規格劃設,長度與寬度不足,導致車輛即使正常停放,仍可能出現車頭或車尾超出格線情形。她實地觀察發現,不少路段皆存在壓線停車狀況,顯示問題已具普遍性。

曾麗燕也提到,部分停車格緊鄰植栽或設施,若未妥善修剪,將進一步壓縮停車空間,駕駛為避免刮傷車體,只能偏移停放,增加違規風險,形成「要罰單還是要修車」的兩難。

她要求交通局全面盤點全市路邊停車格,特別針對老舊路段與高使用率區域,檢討現行車格是否符合現代車輛需求,並評估在不減少停車位前提下,適度調整車格尺寸,或採分級設計,提升使用彈性。

對此,交通局長張淑娟回應表示,目前停車格設計係依道路附屬工程規範辦理,一般車格長度約5公尺,已符合多數車輛需求。但她也特別強調,交通局已與警方建立執法共識,若車輛包含輪胎均停於停車格內,未超出格線,原則上不應開罰,避免民眾因細微誤差而受罰。

張淑娟指出,執法應兼顧合理性與比例原則,避免因形式認定過於嚴格而造成民眾困擾。未來將持續與警察機關溝通,確保裁罰標準一致,並降低不必要爭議。

此外,曾麗燕也建議市府建立民眾反映與滾動檢討機制,針對壓線違規熱點優先改善,並與工務單位合作檢視道路配置,必要時調整植栽或設施位置,釋出合理停車空間。

她強調,交通管理不應僅依賴取締違規,更應從制度與設計面改善,減少民眾無意違規情形。唯有讓停車格設計符合現代使用需求,並搭配合理執法,才能提升整體交通品質與市民使用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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