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中央公告50-64歲民眾可以公費接種PPV23了!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轉中央公告,自今年(2024)5月28日實施,終止日期視後續接種情形另行公告。
衛生局表示,為利23價肺炎鏈球菌多體疫苗(PPV23)有效運用,中央公告專案提供50-64歲民眾公費接種1劑PPV23。
實施對象接種年齡定義*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之 `50-64歲民眾` 【以113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民國63年次(含)以前出生】,即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50歲者;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證。
接種原則如下:一、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公費提供1劑PPV23。二、曾僅接種PCV13/15者 ,與前1劑PCV13/15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公費提供1劑PPV23。
衛生局表示,針對該等對象之接種處置費,中央將依上傳NIIS之接種資料核算後,由健保署撥付予合約醫療院所,無須依疾管署「『兒童常規疫苗』及『65歲以上長者(含55-64歲原住民)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處置費補助作業計畫」辦理接種處置費申報作業。
衛生局請院所每日將接種資料,以API介接、媒體匯入等方式傳送NIIS,以進行疫苗接種資料及庫存量登載作業。本局網站將每日公告各合約院所疫苗庫存量,便於民眾查詢(https://gov.tw/Hqy)。倘該轄區已無疫苗,亦請所端適時引導民眾至鄰近行政區接種。
另,高雄市「自購PPV23疫苗」比照公費PPV23疫苗,自113年5月28日起擴大全國50-64歲民眾接種至用罄為止,請院所留意疫苗批號及類型上傳正確,自購疫苗維持往例由轄區衛生所彙整後與核銷憑證一併交局辦理處置費撥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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